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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日前第三次发布《中国金融中心指数报告》,报告对全国29座主要城市进行了中国金融中心综合竞争力评价排名,2011年前十名依次是上海、北京、深圳、广州、杭州、南京、天津、大连、成都、苏州。天津由2010年的第11位跃居第7位,北方金融中心地位日益稳固。
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是经国务院批准成立、在业务上接受国务院研究室指导的独立研究咨询机构。1989年成立,目前是中国研究咨询业中规模最大的机构之一。中国金融中心指数是该研究院在多年进行金融中心竞争力研究的基础上,推出的关于中国内地金融中心的评价体系,此次发布的是第三期CDI中国金融中心指数,具有权威性。中国金融中心指数将分布于东北、中部、西部、北部沿海、东部沿海、南部沿海六大区域的区域性金融中心的29座主要城市进行综合评价,其中,天津、沈阳、武汉、重庆、杭州和广州六个区域金融中心在本区域内综合竞争力最强,成为区域金融中心的领跑者。
据介绍,金融产业也被称为“金融业”,除了工业性的经济行为外,其他的与经济相关的都属于金融业,包括银行业、保险业、信托业、证券业和租赁业。我国金融中心竞争力整体上可分为“全国性金融中心”“核心区域金融中心”“次级区域金融中心”三级。上海、北京、深圳3城市,是具有全国性金融影响力和辐射力的全国性金融中心。第二级金融中心称为“核心区域金融中心”,形成一定区域影响力和辐射力的金融中心,天津、南京、广州等城市属于此类金融中心。形成一定金融发展规模,并有潜力辐射周边区域的金融中心,被称为“次级区域金融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