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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乘坐飞机头等舱、不得入驻星级宾馆、不得购买不动产……广西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公布了一批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被执行人和企业名单,他们将被限制实施一系列高消费行为。
这份限制高消费名单共有145人和18家企业;其中,既有多名公司老总,也有普通市民。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助理陈竞超说,名单中这些被执行人和企业总共赖账1.53亿元,其中赖账最高的企业为6000万元,个人为1200万元,不少人已赖账超过10年。
据介绍,桂林中级人民法院要求公布的被执行人,将不得实施乘坐飞机头等舱、入住星级宾馆、购买不动产、旅游等9类高消费行为。如果名单上的被执行人违反限令进行高消费,法院将对他们予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陈竞超说,限制“老赖”高消费是法院执行的一种新方式。不少被执行人为了规避法院执行,采取外出躲债、转移和低价处分财产、夫妻假离婚等多种方式“赖账”。限制“老赖”高消费并公布名单,不仅可以对他们形成舆论压力,对社会也是一次很好的普法教育。
陈竞超说,桂林市从2011年4月起至年底,在全市两级法院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今后,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还将分批次向媒体曝光被限制高消费的被执行人名单,以营造浩大声势,对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形成强有力的威慑。
(记者何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