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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市财政局局长杨晓超向市人大常委会会议报告本市今年地方政府债券预算安排时说,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代理发行的2011年北京市地方政府债券规模为54亿元。
据介绍,这批债券分三年和五年期限两种,分别为27亿元。债券由财政部直接向金融机构发行,不对个人。
债券发行所得资金将重点用于完成在建项目,严格控制用于新上项目,优先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其他中央投资公益性项目地方配套,计划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等事业、交通基础设施、资源能源保障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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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
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拟安排6亿元,主要用于门头沟棚户区及政策性住房红线外配套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中央投资配套项目拟安排12亿元,主要用于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清河再生水厂二期及再生水利用工程、密云县医院建设项目等;
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等社会事业项目拟安排8.65亿元,主要用于高清交互基础设施示范工程、北京怀柔医院建设及北京市军供站建设工程等;
交通基础设施项目拟安排21.9亿元,用于万寿路南延征地拆迁、阜石路道路工程、111国道改建工程、宋家庄交通枢纽及雁栖湖生态发展示范区对外联络通道工程等;
资源能源保障项目拟安排5.45亿元,用于门头沟冯村石门营集中供热工程及北京首钢生物能源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