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攻方向,直接关系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成效。在“十二五”时期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必须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自觉遵循产业发展规律,综合考虑各地的工业化水平与阶段性差异,坚持统筹协调、扬长避短,防止出现产业结构雷同化、单一化等问题,真正使经济结构调整成为优化升级的过程。
坚持区域统筹,防止产业结构雷同化。我国目前的经济结构虽然还有一些计划经济的影子,但大多是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形成的,具有历史原因和现实依据,对我国经济长期稳定增长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随着国内外形势的发展变化特别是工业化水平的提高,我国目前的经济结构已经出现了明显的不适应,又制约着我国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为解决这些问题,各地在制定“十二五”规划时加大了经济结构调整的力度。但值得注意的是,不少地方出现了经济结构调整目标和方向雷同的问题。比如,许多城市把第三产业在总产值中的比重超过第二产业作为调整经济结构的目标。这从大方向来讲虽然不错,但如果各个城市不顾工业化发展阶段和水平,都急于实现这样的目标,则是不现实的。同时,发展第三产业并不等于实现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关键是全面提高各个产业的发展质量和效益。又如,各地在规划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时大都写上了新能源、新材料、现代高端装备制造业、信息技术产业等。当然,这些都是非常好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但如果全国各地不管是否具备条件都去发展这些产业,其结果必然是要么形成新的产能过剩,要么有的地方根本发展不起来。因此,各地推进经济结构调整一定要从实际出发,选准突破口,把能够办得到、干得好的产业作为着力点,在突出区域特色的基础上实现合理分工、统筹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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