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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股破发已经成为中国股市的一个奇特风景:今年以来,共有120只新股上市,其中有47只破发,破发率达到39%。在欧美股市,新股破发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我国证券监管部门也正在通过改革发行机制推进整个市场的市场化程度。有一种认识是,新股破发是市场化的成绩。不过我认为,认真审视新股发行的体制环境以及目前的发行询价过程,都不能简单地把破发潮看作成绩。
一个十分矛盾的事实是:一方面二级市场新股上市即频频破发;另一方面,更新的新股依旧可以高价发行。特别是创业板市场开通以来,新股发行的高市盈率、高估值、高发行价现象受到广泛关注,上市公司超计划募集资金问题极为突出。
一个突出的后果是,不少上市公司通过IPO筹集的资金被闲置。据统计,2010年A股市场IPO募集资金4907.23亿元,超募3024.2亿元,有逾2200亿元募集资金尚未投入使用,存在银行里吃利息,而这部分资金占超募资金的72.75%。对于上市公司超募的谴责声不断,资本市场优化资源配置的功能受到怀疑。
而新股破发的频频出现,也令普通投资者对新股发行制度改革产生疑虑。客观来说,现行新股发行制度其实与国际市场已无二致,问题不在发行制度本身,而是在发行制度之外:第一,中国居民的投资渠道依然狭窄,股票市场是闲散资金和投机资金最易光顾的市场,无论一级市场还是二级市场,只要有利可图,资金就会蜂拥而至。第二,对于内幕交易的查处机制仍有诸多不完善之处,在一级发行市场,股价操纵行为认定难、取证难,机构利用询价机制操纵发行价的违规成本很低。第三,缺乏对承销保荐机构的诚信评定机制、奖优罚劣机制,导致证券机构忽视甚至放弃对于新股定价中的自我约束;证券机构追求承销收入的动机远远超过对股票理性定价的追求。
我认为,目前实施的新股发行制度本身是可以的,但相关配套机制不完善,新股发行制度改革有“单兵突进”之嫌。比如,普通投资者对于IPO市场,其实不能做更多的选择,只能跟着机构的游戏规则走。机构在询价过程中就制造泡沫,作为普通投资者只能跟随。因为,按照以往的经验,机构不但主导确定发行价,看中发行价的利益;也会主导二级市场价格,从二级市场炒作中牟利。于是,所谓“买者自负”的投资理念是很淡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