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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4日,河北省工商局对流通环节专项整治进行具体部署,要求从现在起至年底,严厉打击流通环节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
按照部署,各级工商部门将全面开展食品添加剂经营主体资格专项执法检查,依法规范经营者主体资格。各地按辖区逐户建立经营主体档案,做到检查一户、登记一户、录入一户。在2011年年底前,所有食品、食品添加剂经营者建立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实行信用分类监管。
经营者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并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和销售台账制度,不得购入标识不规范、来源不明的食品添加剂。对国家公布的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以及禁止在饲料和饮用水中使用的物质,要加强监管,督促相关经营者建立销售台账,实行实名购销,严禁向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