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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初步核算,全省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2180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同期增长12.0%。全省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072.1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6.5%。实现进出口总值66.9亿美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5.4%。
一季度,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5.4%。其中,城市上涨4.8%,农村上涨7.4%。分类别看,“五升三降”,食品、居住、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烟酒及用品、家庭用品及服务分别上涨11.1%、8.8%、4.8%、2.7%和0.5%;衣着、交通和通信、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分别下降1.2%、0.4%和0.2%。
一季度,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807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0.7%。全省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收入2868.6元,增长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