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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当前价格上涨的压力仍然较大,但鉴于目前价格涨幅已经处于相对的高位,进一步增加价格涨幅的条件并不具备。
其一,我国目前总供给与总需求整体上基本平衡。特别是在工业消费品方面还是处于供大于求的格局,价格上涨较大的主要是生活必需的食品和垄断性商品及服务,价格变化仍然呈现结构性变化的特点,不存在居民消费品和服务价格普遍大幅度上涨的条件。
其二,目前宏观经济政策的取向主要是针对价格上涨的控制,这会有效地抑制价格涨幅的进一步扩大。去年下半年以来,国家实施了严格的控制流动性过剩的货币政策,把抑制价格上涨作为宏观经济政策的首要目标,多次提高商业银行存款准备金率和存贷款利率,并严格控制信贷规模,使得流动性过剩的矛盾有所缓解,减轻了未来通货膨胀的压力,也使价格持续加速上涨的势头得到初步抑制。随着时间的推移,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特别是货币信贷政策的效果将进一步显现,价格涨幅将呈现平稳略降的运行态势。
其三,食品中的粮食、肉、蛋、菜、果、水产类生活必需品价格已经出现了一轮较大幅度的上涨,工农业产品价格的比价关系趋于合理,短期内在正常情况下不会出现进一步的大幅度上涨。
其四,垄断性商品及政府公共服务价格受政府调控的影响很大,在通货膨胀压力较大的情况下,政府会加大垄断商品和公共服务价格上涨的控制力度。
第五,当前居民收入的增长速度虽然略有加快,但总体上仍然慢于GDP的增长,加之社会保障体制功能的欠缺,居民的消费能力还是被大大地制约了,因此拉动价格大幅度上涨的动力不足。
尽管国家的收入分配政策改革有望增加居民收入,但由于收入分配体制、制度的改革需要时间和过程,不会一蹴而就,短期内居民收入还将呈现平稳增长态势,从居民的消费能力与市场供给能力的比较来看,不存在促使居民消费价格大幅度上涨的条件,3%~5%的价格总水平涨幅是合理和正常的。
短期内价格涨幅可能在接近5%的范围内运行,下半年价格涨幅将有所回落。预计第一季度居民消费价格将上涨4.9%左右,上半年居民消费价格将上涨4.8%~5.0%之间。结构性价格上涨仍然是目前价格总水平上涨的主要因素,价格涨幅较大的仍然是食品和居住类商品及服务。其他类商品及服务价格变化虽然不大,但总体上呈现涨多降少、整体小幅上涨的走势。□(作者为国家发改委价格监测中心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