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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地方为吸引人才和招商引资,而将各种经济因素与中考招生挂钩,损害教育公平。近日出台的河北省2011年中考政策要求严格控制并规范中考加分或降分录取项目,不得把普通高中招生与招商引资、吸引人才等各种经济因素挂钩,并改变中考以升学考试科目分数简单相加作为唯一录取标准的做法。
今年新出台的2011年河北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意见规定,除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国家政策规定,对品学特别优秀学生、烈士子女等优抚对象以及华侨子女、港澳台学生、少数民族学生等实行加分(或降分录取)之外,不准把普通高中招生与招商引资、吸引人才等各种经济因素挂钩,也不得将任何学科竞赛成绩作为加分因素。
省教育厅要求,各地凡加分(或降分录取)政策与这一意见要求相违背的,应立即调整。学校还应及时将享受加分(或降分录取)待遇的学生名单、所享受的优惠政策项目、分值向社会公示,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