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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战的胜利,其实也是对给予外资超国民待遇下的历史的维权。同时,地方对自身品牌保护意识的加强,是天府方面在“衰亡”后重新选择维权的重要原因
对于“情已断,怨难了”的中国天府可乐集团(下称“天府”)和国际饮料巨头百事可乐(下称“百事”)来说,他们再次走到了事关未来发展的“十字路口”。
“合资企业(1994年,百事与天府共同成立了合资公司——重庆百事天府公司)以往使用‘天府’的配方及工艺均是合法行为,不构成任何侵权。”对于相关法院首轮判决的结果,百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昨日发给《国际金融报》记者的声明中表示,作为经法院确认的天府可乐商标的合法拥有者,重庆百事天府饮料有限公司也会尊重法院判决,在合资企业期满前,将原合资合同约定的专有技术部分提前转交原合作方。
天府可乐和百事可乐在上世纪90年代曾有过“甜蜜期”,但从2008年开始,天府就踏上了品牌追讨之路。2009年10月,天府正式向法院提起了诉讼。今年9月,天府状告百事一案在重庆市五中法院进行了非公开审理,并决定择日公布结果。
12月7日,据媒体报道,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宣判,“天府可乐配方及生产工艺等属中国天府可乐集团公司所有,百事可乐公司应停止使用并返还配方及生产工艺等资料。”但重庆五中院没有同意天府100万元的索赔要求。
在分析人士看来,天府可乐在与百事可乐的“配方”之争中,获得了首轮胜利。“这并不让人意外。”曾参与天府相关决策和讨论的和君创业咨询公司总经理汤浩昨日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说,“首先,天府选择了正确的策略,即考虑了诉讼金额、诉讼程序等诸多因素,从小缺口入手,并为今后与百事的‘持久战’作准备;其次,从配方着手相对比较容易,天府方面搜集的证据也很充足。”
汤浩强调了目前的经济环境大背景,“首战的胜利,其实也是对给予外资超国民待遇下的历史的维权。同时,地方对自身品牌保护意识的加强,是天府方面在‘衰亡’后重新选择维权的重要原因”。
汤浩还预计,本轮诉讼的胜利只是天府维权行动的开始。事实上,天府可乐现任老总钱黄已经对媒体表示:“接下来,他们还要启动‘天府’的商标诉讼。商标诉讼主要有三方面:天府商标本身转让无效、商标使用费和商标的减值损失。”
钱黄还憧憬起了未来天府的好转。“虽然公司现在举步维艰,但’天府‘品牌深入人心。”他说,“我们正考虑融资,与财团合作等方式重新启动生产。”
东南大学法学院张马林律师则对记者说:“天府这次维权的胜利,可能对包括丁家宜、小护士等一系列民族品牌形成有形或无形的资产保护,并能起到相关的示范作用。同时,这证明了民族品牌对自己保护能力的提高。除诉讼外,民族品牌更重要的是自身发展,最核心的就是打造民族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或有质量,或有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