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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开发区阿里山小区有数百户业主的房子的土地使用权期限为20年,今年6月其中一批就将到期,如何“续期”成为业主们的心结。而当地国土管理部门一个要“交费五六万元”才能续期的消息,更是引起业主们反对,众多业主期盼着能免费无偿“续期”。这是山东首例土地使用权“续期”事件,也是全国首例住宅用地“续期”事件。
房子6月份到期
贱价甩卖没人要
小区149楼的冯先生说,儿子大学毕业留京工作,退休的他准备在北京置业与儿子团聚。冯先生说,房子20年土地使用权期限今年6月就到期了,这直接导致房子“没人买,卖不出去,就是卖了也无法过户”。
冯先生说,周边新盘每平方米接近7000元,而他卖到3000多元买主也不敢买。
记者没能从当地国土资源局得到统计数字,但阿里山小区物业人员和老住户的居民测算结果是一致的,就是在这个有700多套房子的小区,其中两三百户业主的房子是20年土地使用权,其余都是50年、70年。“不过,同为20年的也有不同,其中100多户是2009年6月就到期,而其他的是2012年到期。”业主们介绍,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是各楼的开发入住时间不同,有的楼房是1993年交房入住的,有的是1998年入住的,还有几栋楼是企业、单位的职工宿舍楼,这些楼是70年。还有少部分业主是拆迁安置户,享受政策不一样,因此阿里山小区存在同一楼不同单元、两位业主房屋土地使用权期限不同的现象。
媒体报道交钱续期方案
一百平方米需交六万元
目前,对现行的土地使用权作出最高年限的规定,来自于1990年的一部暂行条例——《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此后,各地方政府对居住用地出让大都按照70年的最高土地使用权期限。但当时青岛作为开发区,在此暂行条例出台前,就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上作出尝试,开发区在部分住宅用地出让时设定了20年的土地使用期限。
阿里山小区所在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黄岛国土资源分局一位工作人员介绍,当时设定20年的土地使用期限一是没有法律可依,二是开发区初始阶段有这个决策权,三是考虑到开发区刚起步,要为以后大规模建设预留空间,“如果再征用那块土地进行开发,20年土地使用权比较快到期。”该工作人员介绍,应该说这是一个“历史遗留问题”,解决问题难在既“无法可依”,又难操作。
据青岛当地媒体报道,阿里山小区所在地区的国土管理部门——青岛黄岛国土资源分局土地资产管理处曾提出了“续期方案”,业主需要提前一年提出续期申请,并按照房产证上的土地面积缴费续期。土地使用权的定价按照一年前的地价评估,大概是每平方米1000元,另外土地面积和房产面积也不一样,就阿里山小区来讲,大概是建筑面积的60%。如此算来,一个100平方米的住房续期的话约需要6万元费用。不过在采访中,黄岛国土资源分局工作人员也认为操作难度很大。工作人员称,这事难度在于找评估机构需花钱,费用来自哪里未明确,而且评估的价格肯定有很大争议;最好由20多年前的房地产开发商办理整个地块的“续期”,但开发商已消失,不可能再来办理;如果业主个人来办理,那就是一个巨大的工作量,可能引来大量争执和繁琐的工作。就算是这些都做完,100平方米大约6万元的“续期”费用业主不接受、不同意怎么办?业主不来办理,如何解决不“续期”的问题,这些都悬而未决。
业主 续期费应由开发商来交
记者采访的十多名业主均表示,以“100平方米6万元”的标准“续期”很难实行,他们不会接受。冯先生表示,这笔钱不应该由业主来出,应该由当初的开发商来交。业主们说,现在房价、地价都涨了,根据眼下价格评估不合理,就算评估也应该按20年前的价格来算。也有少数业主担心政府征地,因为按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到期,政府有权收回继续开发利用。目前,阿里山小区当初的开发商已划转、归属于“住宅保障中心”。记者联系到该中心项目部一位负责人,他表示,目前国土部门正在研究该小区“续期”的问题,该中心没有这笔资金来交钱“续期”,最终要看主管部门意见。
回应 不确认这个解决方案等上级主管部门意见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续期后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但并未明确依照何种规定支付土地出让金。青岛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国土部工作人员介绍,对于阿里山小区的“续期方案”也是根据现有的这些国家法律规定给予下属的分局指导意见,法律规定到期可以续,那就应依法办理。青岛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和青岛开发区表示:“我们不确认这个解决方案。国家对此问题尚没有最终解决办法和规定,我们不能自由决定。”青岛开发区负责联络新闻媒体的人员说,政府的态度是等待上级主管部门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