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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上海迅捷国际印务有限公司(上市公司茉织华(600555)的子公司,下称迅捷印务)等十一家单位的特大诈骗案近期有突破性进展。
目前此案在上海市公安局侦查终结后,移交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由上海市第一人民法院受理,将于近期开庭审理,案犯施晓刚、蒋隽跞等人将面临法律的惩处。与此同时,迅捷印务与广发证券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经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审查认为该案涉嫌经济犯罪,已由上海高院移交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此前广发证券被冻结的1亿元资产保全已于日前解冻。
茉织华此前公告,迅捷印务于2003年11月在广发证券水清南路营业部开户并存入1亿元人民币,后公司财务人员向该营业部索取帐户资料,遭到拒绝。迅捷印务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对广发证券水清南路营业部、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提起诉讼。法院受理此案同时冻结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亿元人民币现金作为诉讼的财产保全。
而根据公安机关的查实结果,此案具体情况是,案发前施晓刚等人冒充广发证券营业部的工作人员,事先向迅捷印务支付了高额的利息,之后诱骗其至广发证券上海水清南路营业部开户并存入了1亿元资金,约定在一定时期以后再取回本金。由于不法分子冒用迅捷印务的名义控制了该帐户的开户和实际操作,并通过该帐户大肆买入股票,造成了巨额损失。
广发证券有关人士表示,广发证券以其稳健经营享有良好信誉,犯罪分子正是利用了这一点,冒充信誉好的券商进行诈骗。尽管广发证券从2001年起,就要求各分支机构在营业场所的显著位置张贴公告,公告明确禁止各分支机构开展自营业务和代客理财业务,禁止对客户交易结算资金支付高于人民银行规定的活期存款利息等行为,并公布了举报电话,接受投资者的共同监督。而有关公司由于不谨慎,受高额利息的诱惑,造成了自身的损失。
茉织华有关人士则表示,公司刚刚收到案件移交的通知,尚未有下一步行动的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