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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总局和财政部今天(7月26日)发布通知:决定将现行的旅客在机场单独缴纳机场管理建设费的办法,改为旅客在购买机票时一并缴纳。
新的机场管理建设费征收方式从2004年9月1号开始实施。从2004年8月1号开始,旅客购买9月1号起从我国境内机场起飞的国内、国际和区港澳地航班机票时,机场建设费将随机票一起缴纳。实行新的征收办法,将提高我国机场的运营效率,减少旅客办理登机手续的时间。
机场管理建设费纳入机票价格之后,将在机票上单独列项显示,征收范围和标准仍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即国际航班每人90元,国内普通航班每人50元,国内支线航班每人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