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外汇买卖集中平盘系统投产后的业务变化,进一步明确银行与个人外汇买卖客户之间的法律关系,中国工商银行制定了“个人外汇买卖章程”,并将从8月1日起开始生效。
新章程修改了原先有关规定中工商银行与客户之间责任和义务的约定。若客户不愿接受新章程,可在8月1日前到工商银行营业网点办理终止个人外汇买卖服务手续。新章程生效后,原工商银行“个人即期实盘外汇买卖章程”及“个人即期实盘外汇买卖协议书”同时废止;工商银行不再与客户签署“个人即期实盘外汇买卖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