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新华社7月25日全文播发《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
《决定》指出: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对原有的投资体制进行了一系列改革,打破了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高度集中的投资管理模式,初步形成了投资主体多元化、资金来源多渠道、投资方式多样化、项目建设市场化的新格局。但是,现行的投资体制还存在不少问题,特别是企业的投资决策权没有完全落实,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投资宏观调控和监管的有效性需要增强。为此,国务院决定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
《决定》分为五部分和附件:一、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二、转变政府管理职能,确立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三、完善政府投资体制,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四、加强和改善投资的宏观调控;五、加强和改进投资的监督管理;附件: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04年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