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北方网消息:记者昨天从天津市外贸服务中心获悉,新的《对外贸易法》已经实施二十余天,同时,天津市已有两家从事外贸经营活动的个体工商户被首次获批。
“外贸个体”投资不大
据市外贸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介绍,天津批准的这两家个人外贸公司的投资额都不是很大,投资额均在2万元以下,分别从事化工、乐器等行业的进出口业务。
据了解,这两家个人外贸公司的申请人在原来都有从事进出口业务的经验。由于信誉好,产品丰富,一些国外客户希望他们能够自营进出口,这样双方可以降低成本,自己也能获得更多的国外订单。
据市外经贸委有关人士介绍,按原先的相关法规,从事进出口业务的经营主体不允许是个人,而且申请设立之前必须经外经贸部门的前置审批,一般成立一个从事进出口业务的企业需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其中流通领域需100万元以上。而从7月1日后,国家大大放宽了关于进出口业务审批,不但可以申请设立个人外贸(组织形式包括个人独资和个体工商户),而且不再需要外经贸部门的前置审批手续。
个人申办并不踊跃
新外贸法规定个人可以从事外贸经营,但从全国的情况来看,个人申请外贸公司并不是很踊跃。据商务部最新的统计,从7月1日——7月19日,全国共办理备案企业3989家,其中个体只有26家;天津已经有200多家企业提交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而个体只有两家。
市外贸服务中心的专家并不看好个人做外贸生意。他认为,首先,个人经营外贸要承担以往整个公司的风险,而这个风险则是无限的。其次,外贸本身就是一个专业性很强的行业,包括很多看不见的门槛,这对外行人来说是很难突破的。比如,贸易壁垒和反倾销等问题,个人就很难解决。
因此,尽管个人从事外贸活动开禁,以个人身份投资外贸的现象短期内并不一定会有太大动作,也很难形成规模效应。
他还建议,个人投资外贸最适合的是旅游中介、信息咨询等服务贸易或服装、皮革、玩具等商品的进出口业务。此外,个人也可尝试诸如纺织品出口、机械制造和机电产品等潜力项目。
业内人士认为,外贸经营权放开,不等于每个人做外贸生意都会赚钱,最具有优势的是那些海归派。因为他们对国内外的市场有着更好的认识,特别是对国外的市场有着更为敏感的商机洞察力。
个人如何申请做外贸
不管怎样,新《外贸法》对个人从事经营外贸公司的开禁,为更多人提供了商机。那么,什么人才能从事对外贸易?如何办理外贸经营权的备案登记?记者就此采访了外经贸委有关负责人。
天津市外经贸委是商务部首批的48家办理备案登记机关之一,负责天津对外贸易经营者的登记工作。新实施的《对外贸易法》,对要求取得对外贸易经营者来说,原先在审批制下的注册资本等条件全部取消。经营者只要提交3份材料,登记机关就依法为其办理备案登记。
个人从事外贸经营,这里的个人是指在工商部门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和个体经营户。普通市民是不能直接以个人身份登记取得外贸经营权的。因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个人从事任何经营活动,都必须经过工商部门登记。正是从这个角度说,个人可以成为对外贸易经营者。
申请的个人应先领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登记表》可通过http://www .mofcom .gov.cn下载,或到所在地备案登记机关领取。随后,申请人向备案登记机关提交按要求填写的《登记表》、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财产公证证明等等。
备案登记机关在收到上述材料之日起5日内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在《登记表》上加盖备案登记印章。申请人凭加盖备案登记印章的《登记表》在30日内到当地海关、检验检疫、外汇、税务等部门办理开展对外贸易业务所需的有关手续。逾期未办理的,《登记表》自动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