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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年287倍的净资产增幅引发疑问,海特高新将于近期发布澄清公告
四川中小板第一股——海特高新正面临成为公众上市公司后的第一次考验。上周末,《证券市场周刊》上刊登了名为《海特高新“违规”资本增值有秘笈》的文章。文章称,海特高新在过去12年,净资产增幅达到287倍,这其中存在有增资不规范的地方。据早报记者了解,公司董秘郑德华已于昨日下午赶赴深交所就此事做出澄清,澄清公告将会在近期公布。
海特高新是四川第一家在中小板发行新股的企业,于7月6日通过深交所顺利发行了2400万股A股,发行价为11.88元/股。
《证券市场周刊》文章指出,从初始的50万元注册资本开始,海特高新的前身几经增资和到上市前净资产达到14385.67万元。但是,快速增值过程中伴随多次“违规”和不可思议的资产评估增值。
传闻:前两次增资存在不规范
文章称,海特在前两次增资中存在不规范。
第一次增资发生在1994年9月。海特高新的前身四川海特高新技术公司决定“将截至1994年9月经营积累形成的80万元盈余公积转为实收资本”,进行第一次增资,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扩大到130万元。文章称“从验资证明来看,公司增资是以企业积累增资,验资证明一方面描述为企业积累,另一方面却以公司银行存款账户资金余额进行验资……无法判断这笔银行存款的来源是企业积累还是别的什么。”
第二次增资发生在1997年7月,四川海特以资本公积进行增资,使公司注册资本增加到450万元。文章指“本次增资所用的320万元资本公积中,有315.92万元来自于1996年8月对公司所有的房屋建筑物净值的评估增值。招股说明书对此称,该行为不规范,不符合有关规定……使人疑惑是否招股书将其中的房屋评估增值也计算在内。”
海特:不存在不可思议的地方
针对疑问,记者采访了海特高新企划部的何小姐。何小姐称:“招股说明书中对1994年和1997年7月“四川海特”二次增资时所做出的解释是公司的最终解释。1994年的银行存款来源确实是企业积累,目前的固定资产净值并不包括1997年‘四川海特’第二次增资时的房屋建筑物净值增加。”
她表示,在海特高新的上市过程中,证监会也曾对于四川海特历史上的3次资产增值提出过质疑,而海特高新也就这个问题在招股说明书中做出了详尽的解释,并最终得到了证监会的认可。因此,海特高新的资本增值并不存在不可思议的地方。
招股书:评估价低于同类设备价
随后,记者查找了海特高新发布的招股说明书,并在212页至225页间找到了关于海特高新成立以来历次资产评估并增值的描述和明确解说。
招股说明书中称,资产的评估由具有证券执业资格的东方资产评估事务所进行。几次评估增值主要为土地和机器设备的评估增值。其中机器设备主要是由公司技术人员自行开发、设计、建造的,其账面价值只包括建造该设备时所外购的零配件价值——即按照材料成本合计来计算,并未将技术创新中创造的价值计算在内。评估后的主要设备价格仍然远低于国外同类型设备的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