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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措施力促大股东清偿占款
记者从6月25日深圳证监局举行的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清理工作会议上获悉,深圳证监局将进一步加大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清理工作力度,并邀请新闻媒体进行追踪报道,以对资金占用方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同时让广大中小投资者真正实现知情监督,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会议集中清理了占用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共涉及17家上市公司、19家大股东及其关联方、3家原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金额36.9亿元,占非经营性占用总额的66.35%。会议上,占用方代表向证监局及新闻媒体披露了资金的占用情况及下一步的还款方案。
资金被占用情况严重
据深圳市证监局局长张云东介绍,深圳市上市公司资金被占用情况严重。2001年为92亿元,2002年为89.57亿元,2003年为85.48亿元。虽然证监局自2001年即开始着手解决辖区上市公司资金被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问题,但由于法规政策对此问题没有具体规定,因此这一问题至今无法根本解决。
值得注意的是,在清理的同时,一些上市公司的资金被占用金额甚至还出现增加的情况。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03年底,存在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上市公司有51家,非经营性占用资金55.61亿元。
占用方态度不一
记者在会议现场看到,对于此次清理工作,大部分资金占用方都作出了承诺,并提交了详细的资金偿还方案,有些占用方在此次会议前已经还清所有欠款。但也有部分占用方明确表示,无法偿还占用资金,也有占用方称,难以明确清偿时间。
证监局将采取新措施
张云东明确表示,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对证券市场危害巨大。对于拒不履行清偿承诺的大股东及关联方,证监局将采取以下监管措施:其一,建议证监会不受理资金占用方及其关联公司首发或再融资申请,不批准其重组收购上市公司的申请。其二,将相关公司的董事记入诚信监管档案,并报请中国证监会根据有关规定给予证券市场禁入的处罚,市场禁入人员在禁入期间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公司高管人员。其三,资金占用方为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的,将通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组织部门依据法定程序对占用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予以处分或撤销职务。其四,将资金占用方作为诚信不良企业通报给深圳市工商局正在建立的诚信信息平台。
张云东同时表示,希望广大投资者在股东大会上充分主张自己的权利,对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等损害上市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行为,要敢于利用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