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昨天,北京市高级法院首次开庭审理了一宗涉案金额高达6亿余元人民币的涉外案件。马来西亚航空公司及马来西亚保险公司等5家保险公司以马航飞机遭受化学品强腐蚀受损为由,将中国化工建设大连公司等6家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其各项经济损失共计8000多万美元。
马航公司等6原告称,2000年3月,中化建设大连公司委托马航承运80桶“8-羟基喹啉”到印度。飞机抵达马来西亚机场做中转印度的准备时,发现该批货物中的两桶物品出现泄漏,飞机由此严重受损。经查,这些化学品并非当初申报的“8-羟基喹啉”,而是强酸性腐蚀化学药品草酰氯。原告还表示,经过飞机制造商对飞机状况的评估,认为修理成本大大超过飞机全额保险金的四分之三,据此推定飞机全损。于是马航及为其承保的5家保险公司起诉货物托运人、代理人、鉴定人、地面服务公司等,要求赔偿。
被告之一中国化工建设大连公司辩称,原告在飞机受损后未让被告赶赴现场进行查验处理,所有关于损害的报告均是原告的一面之词。被告方同时指出,泄漏事故是马航不当装载造成的,且马航对事故的不当处理致使损害后果继续扩大。
由于涉案金额巨大,且案情较复杂,此案预计将连审3至4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