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管理局今天(6月23日)说,境内外资银行不得为境内企业的人民币借款提供外汇担保。据悉,此举是为了防止担保人通过外汇担保履约方式变相结汇。
外汇管理局决定,从6月26日起,中、外资金融机构发放的国内外汇贷款,除出口押汇外不得结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