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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消息:天津市财政局深入贯彻落实市对外开放会议精神,对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加快开放型经济发展的决定》,结合当前工作,梳理政策和资金支持方向,抓好鼓励对外出口和规范收费管理两个重点,促进天津市开放型经济加快发展。
在促进对外出口方面,今年市财政局将市出口发展基金增加到5000万元,制定了《天津市出口发展基金管理办法》,加强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率。集中出台了鼓励扩大天津市产品出口、应对出口退税影响、激励企业开发“联合国采购”市场、加快软件出口基地建设、支持企业创出口名牌以及“走出去”开拓国际市场等12项鼓励政策,并与有关部委办共同制定具体兑现奖励办法。同时制定了“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资金项目计划”,精心安排了508个项目,在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的基础上,根据中小企业发展实际进一步追加资金投入,截至目前,项目资金总额度已达到1860余万元。此外,在财政预算中追加500万元资金,专门用于对吸引内资方面的奖励,促进天津市对内招商引资工作的开展。
在规范执法政策环境方面,市财政局采取措施进一步规范和清理收费,一是公布《关于依法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实施细则》,在全市开展治理乱收费、乱罚款工作,针对当前行政事业性收费仍然过多、一些部门随意设置前置审批条件、依托行政审批搭车收费、强制收取经营性收费、个别行政性收费标准过高等问题,提出进一步取消、停收和降低收费标准的意见。二是结合贯彻《行政许可法》,对部门收费资格进行重新界定,逐项核实行政许可收费项目,今后天津市凡新增的行政性收费、审批的事业性收费和调整收费标准都要施行听证制度,制定出《天津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向社会公布。三是加快推行收费“一卡制”管理,对清理后保留的行政收费项目,按收费对象不同进行甄别,将涉及企事业单位的收费项目列出收费目录、收费标准和依据文件,制作《行政事业性收费卡》,发放到执收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规定收费卡明列以外的项目,企业和单位一律拒付。四是在执收执法部门实行“收支脱钩”,将32个行政执法部门收取的117项收费和罚没收入、政府性基金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取消收支挂钩办法;将18个部门收取的49项事业性收费全部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实现了各类收费全额上缴财政。五是推行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款分离”,规定执收执罚部门只开具收费罚款票据,缴款人到指定银行缴纳后,由银行直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为开放型经济发展营造了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