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酝酿已久的《汽车产业发展政策》昨天由国家发改委正式颁布。1994年颁布的《汽车工业产业政策》即日起停止执行。
新政策出台主要是响应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时做出的相关承诺,取消了与世贸组织规则不一致的内容,除对汽车行业发展做出政策导向外,新增加的汽车消费章节有创新性,有利于保障汽车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推动汽车工业发展与社会使用环境相协调。业内专家表示,由于政策制定部门的局限性,新政策“计划经济”的味道依然很浓,缺乏前瞻性和科学性,延续了保护现有国有大型汽车集团、限制民营资本和外来竞争的基本思路,对自有品牌的扶持政策模棱两可,对汽车和相关行业如何同步发展缺乏明确规划,对汽车企业存在管理过细等问题。因此他断言新政策是一种短期行为,实际寿命不会超过5年,到2010年中国汽车产销突破1000万台后,《汽车产业发展政策》将成为新的发展瓶颈,或者名存实亡或者被新政策替代。
此外,在汽车消费政策草案中曾针对上海采取每月牌照限量、拍卖的方式,指出各城市政府一律不得采取对汽车牌照实施限量、拍卖的方式阻碍私车消费。但在最终出台的政策中这一条被删除,代之以“凡在汽车购置、使用和产权处置方面不符合国家法规和本政策要求的各种限制和附加条件,应一律予以修订或取消。”而后者含糊其辞,对政府拍卖汽车牌照的做法没有予以正面否定。上海未来是否会取消拍卖汽车牌照还有待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