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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消息:为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食品市场秩序,天津市工商局决定从即日起至2005年春节前,以粮、肉、酱制品、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桶装水等为重点,在全市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严把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关。依法严格审查食品经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其主体资格,严格执行前置审批规定,凡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取得经营许可及批件的,在未取得前工商部门一律不得为其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发放营业执照。
二是完善食品准入制度。在食品行业推行食品进货检验、索证索票、购销台账和质量追究制度,所有食品经营者都要建立食品质量查验登记。统一、规范购销台账等票、证内容,使大型市场、超市进货索票索证率达到预期目标。
三是加强流通领域食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加大对纳入整治和监管重点食品的抽查频率和覆盖面,重点抽查检验涉及人体健康和安全的项目,保证食品质量。
四是建立不合格商品退出市场制度。对检查、抽查中发现的影响或危及人身健康、财产安全的不合格食品,坚决清除出市场。
五是探索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六是突出整治儿童食品,进一步完善儿童食品的准入条件。
七是选定一家条件较好、经营规范的食品商场(超市)作为建立食品绿色市场(超市)的试点。
八是整治食品包装、标识印刷业,加大对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的打击力度。
九是抓好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和销售网络建设。
十是突出日常监管,严厉打击各种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乱纪行为。
据了解,工商部门在继续抓好对城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同时,还将重点整治和监管农村食品市场,特别是加强对分散在社区、城乡接合部和村镇的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小加工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馆的监管力度,使大型市场、超市进货索票索证率达到90%,注水肉和病害肉上市等问题得到全面遏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