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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消息: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最近,山西融通实业集团公司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发布投资158亿人民币建造杨柳青文化公园的消息,与事实严重不符。据了解,杨柳青镇政府和绿州农林开发公司已正式向法院提出起诉,请求法院责令山西融通公司停止与杨柳青文化公园项目有关的一切活动。
据了解,2002年3月,西青区杨柳青镇人民政府、杨柳青镇绿州农林综合开发中心与山西融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确实签订了开发建设杨柳青文化公园的合同,该合同约定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精神,在杨柳青子牙河堤以北进行以生态绿化为主的旅游项目开发,并先期租赁1000亩进行植树绿化。合同签订后,山西融通公司签约人王化伦在工商局注册了“天津杨柳青文化公园开发有限公司”,但此后注册资金一直没有到位,也没有进行过营业执照年检,而且在前期规划中,违反合同规定,在未得到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规划了寺庙、别墅项目,违反了有关政策,并长期拖欠土地租金,已严重违约,杨柳青镇人民政府及绿州农林开发中心曾于2003年8月5日、10月8日二次函告山西融通公司提出了终止履行合同,对方也没有反对。杨柳青镇政府并在3月24日《天津日报》上发表了终止合同的声明。但山西融通公司却于今年4月8日单方面在人民大会堂召开杨柳青文化公园项目新闻发布会,并编造了诸如该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现正式启动”,“被列为天津市为老百姓做的20件实事之一”、“被列入2008年北京奥运会配套项目”等一系列子虚乌有的谎言。据了解,杨柳青镇政府有关负责人表示,山西融通公司的上述行为已对天津市和西青区的投资环境造成了一定的消极影响,并提醒有关部门和投资商不要轻信上当,避免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