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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来风波不断的迪斯尼公司昨天终于迎来了一件值得庆贺的事情,历经13年的小熊维尼商标所有权案件尘埃落定,法庭撤销了史蒂芬·斯莱辛格对迪斯尼的控告,这使得迪斯尼避免了数亿美元的经济损失。
1930年,史蒂芬·斯莱辛格有限公司以1000美元,从小熊维尼创造者手中买下了小熊维尼在北美地区的文字经销权,1932年他又获得了小熊维尼在广播电视电影的播出权,1961年他把小熊维尼租给迪斯尼公司,收益是每年迪斯尼公司对小熊维尼开发收益的4%。然而斯莱辛格公司认为迪斯尼瞒报了收入,存在欺骗行为,1991年将迪斯尼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两亿美元。
昨天的胜利对于迪斯尼来说,无疑可以长吁一口气了,而斯莱辛格公司随即表示,他们将进行上诉。不过打了13年的官司并没有损害小熊维尼在人们心中的形象,去年它还登上了福布斯排行榜,成为人们最想拥有的虚拟故事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