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近日,中国公民金娣委托律师向花旗银行追索2.5亿美元存款一事再次成为媒体关注的焦点。
为何大家如此关注此次事情,一是存款数额巨大,本金加利息约100亿人民币,二是此事情涉及世界知名的大银行——美国花旗银行。
这件事情在旁人看来,近乎天方夜谭。一个中国人60多年前在美国花旗银行存入了2.5亿美元,现在这笔存款的本息合计已经达到了12亿美元。面对追讨,花旗银行方面则一直坚决否认,说这是欺诈。围绕这件事,这位名叫金娣的中国公民委托律师走过了十多年的追讨历程。
从媒体报道的内容来看,事情本身有许多让人疑惑的地方。
疑惑一,是否金融欺诈?
从全球范围来看,金融诈骗犯罪案件确实呈迅速增长的趋势,全世界每年因国际金融欺诈所遭受的经济损失高达20亿美元左右。由此可见,金融诈骗犯罪已成为当前金融领域中的一大公害。再看我国,随着金融领域改革开放的深入,在金融领域内的犯罪活动也急剧增加,并且不断出现一些新的犯罪行为,其中发生在金融领域的的犯罪活动,尤其是诈骗犯罪比较突出,又由于对此新类型犯罪的控制与防范机制尚未健全,导致一些犯罪分子乘机作案,金融诈骗犯罪案件明显增多,诈骗数额越来越大、涉案面越来越广、社会影响越来越恶劣,严重破坏了国家的金融秩序和社会秩序,直接危害到经济建设的健康发展。
花旗银行对此事的结论是:“这是很明显的欺诈行为,在对方所出具的存款证明中有多项要素当时均不存在,如花旗的名称与标识。”也有金融学家也对此认为是骗局。这样的例子确实存在。大家也从媒体上看到过类似“国民党前高级将领巨额财产诈骗案”及信用证诈骗案等。
但金娣委托代理人认为,“如果认为是欺诈行为,我请他到法庭告我诬陷花旗银行。”
因此,人们的困惑由此产生,大家有没有见过要上法院去与银行“对簿公堂”的“金融欺诈”﹖
疑惑二,如果是欺诈,公安机关为何不宣布立案侦查?
花旗银行作为一家外资银行确实成为当时许多中国人选择安全存款的银行。而花旗银行的背景也是“响当当的”。而花旗在中国的历史可追溯至1902年5月,是首家在中国开业的美国银行。花旗银行对此事的答复说,这是很明显的欺诈行为,在对方所出具的存款证明中有多项要素当时均不存在,如花旗的名称与标识。
如果花旗认定这是一宗诈骗案,但问题是,公安机关至今没有宣布对此事立案侦查。而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金融诈骗案件协查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金融单位工作人员发现不法分子正在实施或有重大诈骗嫌疑的,要立即向单位保卫部门和领导报告。保卫部门要在稳住犯罪嫌疑人的同时,向当地公安机关迅速报案。”规定还明确指出:“发生重大或疑难案件的单位要主动向当地政府部门报告;涉案资金特别巨大、影响恶劣的案件,由各总行、总公司指导查处;涉及亿元以上资金,跨部门、跨地区的特大案件由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指导、协调查处。”但截止到目前的有关报道,公安机关没有宣布就此进行相关的“立案调查”。
疑惑三:作为一家世界知名的国际性银行,在处理此件纠纷上,为何没有表现出作为一家老牌银行的“大家风范”?
在众多媒体报道此件事情时,花旗方面的答复相对另一方的表现是“太低调”——或是对媒体“少言寡语”或是“避而不答”。人们纳闷,如果花旗判定另一方是“欺诈”也可以像金娣一方那样做到“详尽及公开”。人们没有见到,花旗银行作为一家老牌银行在处理此类事件没有像他的金融业务那样的规范及有理有节。
当然,到底事情真相如何,只有靠法院的最终判决来告诉世人。因为存款文件之真伪鉴定权只有通过司法程序才能认定,任何妄下断言的行为都是不合法的,也是不负责的,也是对公民诉讼权力的剥夺。
花旗下一步将如何面对这个纠纷,事情如何进展?人们只能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