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中国银监会十一月十二日颁布《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对此前颁布的《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进行了细化,这意味着汽车金融公司的设立进入实际操作阶段。
新颁布的《细则》共五章五十八条,主要对机构、人员、业务市场准入提出了具体要求,并对金融监管进行了规定。《细则》具体规定了汽车金融公司的市场准入程序,并明确了汽车金融公司高管人员的范围、任职条件、准入管理、日常管理及任职资格的取消等规定,回答了一个“什么样的人可以进、怎么进、怎么管、怎么退”的问题。比以往有改进的是,《细则》对高管人员任职资格核准管理范围扩大到执行董事和董事。
《细则》还设计了合规性管理和风险管理并重、以风险管理为核心的监管制度,要求汽车金融公司要建立以完善法人治理和内部控制制度为核心的风险管理体系、资产风险分类和相应资产损失准备制度。
今年十月三日,中国银监会颁布实施《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表示,设立汽车金融公司,是中国银监会根据国内汽车消费市场现状和入世承诺、审时度势做出的重要决定,是中国金融组织体系的一次创新,对于促进汽车消费市场业务主体多元化和汽车金融服务专业化、完善中国金融体系、加速中国金融市场与国际市场的接轨、履行中国入世承诺,具有积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