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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股申购基本程序为:
(1)申购当日,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进行申购,并由证券交易所反馈申购受理情况。委托时申购数量须为1000股,或1000股的整数倍,委托上限为公开发行数量的千分之一。
(2)申购日后的第一天(T+1),由证券交易所的登记结算公司将申购资金冻结在申购专户内。
(3)申购日后第二天(T+2),登记结算公司配合主承销商和会计师事务所对申购资金进行验资。如果有效申购总量等于股票发行量,那么每个投资者都可以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若有效申购总量小于股票发行量,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后,余下未申购的部分根据承销协议处理;而当有效申购总量大于股票发行量时,那么就需要对有效申购数进行连续配号,由交易所电脑主机自动按每1000股确定为一个申报号,证券交易所随后公布中签率(中签率=股票发行量÷有效申购量)。
(4)申购日后的第三天(T+3),由主承销商负责组织摇号抽签,并于当日公布中签结果,交易所根据中签结果办理清算交割和股东登记。
(5)申购日后第四天(T+4),交易所将认购款项划入主承销商指定账户,并对未中签部分的申购款予以解冻。
(6)申购日后第五天(T+5),主承销商将认购款项划入发行公司的指定账户,股票发行筹资活动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