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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入40万元买保险的“天价”保户半年后不幸身故出险,7个月的调查审批后,受益人最终获得150万元的保险金赔付。日前,东北最大人身保险理赔案在沈完结。
2002年9月25日和26日,王某选择到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两次购买了保费分别为688元的“中国人寿卡五星卡”、20万元的国寿鸿寿年金保
险和20万元的康宁终身保险,保额分别为50万元、40万元、60万元,总保额为150万元。他将保险赔付受益人指定为法定受益人。
就这样,王某签下了中国人寿沈阳市分公司成立以来个人承保的最大保单。
没想到仅仅过了半年,不幸降临。2003年3月8日,由于室内通风不畅,王某吸入过量一氧化碳中毒,经抢救无效身亡。
3月9日,其家人向保险公司报了案。中国人寿沈阳市分公司在得知“天价”保户不幸罹难的消息后,立即组织对事故进行了详细调查。公安机关及相关部门也开始进行了案件的调查取证工作。由于赔付金额巨大和受保险理赔的权限规定,案情调查清楚后,沈阳市分公司特别将其上报到中国人寿辽宁省分公司。一个多月后,省公司审核结束,再次将该案情上报到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总部。两个星期后,中国人寿保险总公司进行最后审批。
经过七个多月的调查和审批,2003年10月23日,总部位于北京的中国人寿保险总公司经过仔细研究认为,该出险案符合保险理赔的赔付条件,对中国人寿沈阳市分公司的理赔正式予以批复。
10月30日下午,中国人寿沈阳市分公司副总经理贾庆民,亲自率领该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的理赔人员来到了出险保户王某的家中,将150万元的巨额保险赔付款送到了王某父母和妻子的手中。
至此,迄今为止东北最大的人身保险理赔案例最终完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