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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九银十”,九、十月份正是一年中的旺销季节,京城的商家们使出浑身解数,抓住这黄金季节大搞促销活动。一些商家更是想锦上添花,或打出“优惠”、“打折”、“抽奖”的旗号,吸引光顾者的眼球,或临时请来一批“导购”,诱导顾客购物,或抛出卖一送一、购物赠物“法宝”,大把大把地捞消费者的钞票。
打折有欺诈
消费者张女士反映,国庆节前几天,她在一家商场买了一条打折的裤子,回家后才发现裤子上优惠前后两块不同的价格标签,这让她十分疑惑。“这明明是商家节前将商品标价提高,然后再将商品打折卖出,利用打折吸引消费者,消费者实际上并没有享受到真正的优惠,若不是在商品上看到两个价签,我至今还蒙在鼓里呢。”
张女士愤愤地告诉记者:“其实原来也上过这样的当,在华联大厦买了一双皮鞋,标明原价398元,打六折240元,没几天我在别的商场看到同品牌的鞋只卖220元;我先生前几天买了一双5折皮鞋,既没保修卡又没生产厂家的地址电话,向商家索要,说是打折商品不退不换不保修,连发票都不给。要是真买了劣质商品都不知道该找谁。”
记者在北京东单商业街看到,一家专卖店橱窗的广告牌上,鲜红的大字标着“全场2折”,紧跟其后是一个小得不注意就看不到的“起”字,两位中年妇女刚好从店里出来,嘴里念叨着:转了好几圈,才在旮旯里找到一件两折的玩意儿,这不是蒙人嘛。
返券玩伎俩
在北京西单中友商场二层,“满100返55”的促销招牌吸引了不少顾客。售货小姐正在不停地向两位外地顾客推荐皮鞋:“大商场绝对不会蒙人的。搞促销就这十几天,你们算是赶上了。消费满100元,返55元,全是高档名牌,物超所值。”两位顾客动了心,选了两双一样的皮鞋,标价498元。“两双皮鞋不到500元,真不算贵。”其中一位顾客说。“账不是这样算的”,售货小姐又连忙不厌其烦地给顾客解释着促销活动的“规则”:“一双鞋498元,只返200元购物券,满100返55,其中有5元餐券只能在本店餐厅就餐,不能购物;98元不足100,不能返券;另外,用购物券购买商品是不参加促销活动的,你买一双鞋498元,返购物券200元,另一双鞋付200元购物券后还得再加298元,这298元还能返100元的购物券,您实际得交796元,余下100元购物券您还可以再消费。”
顾客让售货小姐给说蒙了,俩人琢磨半天才醒过闷儿来。“这算啥促销啊,买100返55,500元咋就买不了498元的两双鞋呢?交796元再返100元券,我们要这券有啥用?再添钱再返券,这不是变着法儿的蒙人转着圈地买东西嘛。”
“别走,您要是不愿意参加返券促销活动,我给您打点儿折,7折,68折……”两位外地顾客头也没回地离开了,售货小姐又连忙去张罗别的顾客了。
导购成诱购
导购服务本是好事,既可方便顾客购物、愉悦顾客心情,又可促进商家销售,但少数商家却把引导顾客购物的“导购”变成了游说顾客购物的“诱购”。在一些商场里,手握花花绿绿宣传单的推销员过分热情地推销产品,惹来了消费者怨声一片。
记者正在商场里走访,冷不丁窜出一个人来:“先生,您该注意身体了。住在附近吗?我们健身房就在前面……”说着就往你手里塞卡片儿。这边儿是化妆品的推销员笑脸相迎:“先生真有气质,注意保养还能年轻10岁,国庆期间我们搞活动,免费试做。真的是免费……”冷不防英语培训部的也递过来一张广告:“同学,要出国得抓紧准备呀,突击英语免费试听,包你轻轻松松考托福……”刚摆脱,卖蛋糕的小姐又迎了上来:“一周年店庆,有礼赠,大优惠哟……”修指甲的小姐也不示弱:“手可是人的第二张脸啊,修修指甲吧,20元钱就可以了,第一次不修是您的错,第二次不来是我们的错……”
值得注意的是,这些诱购手法多数并未违反相关法规,一般只有在产品和服务与广告严重不符或产品质量本身有问题时,有关部门才能对其进行处理。因此,消费者协会提醒消费者,一定要握紧自己的钱袋,看清商家的承诺是否含水分、是否真正实惠,不要贪图小利吃大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