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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现代化进程研究课题组在对世界各国的现代化水平进行比较研究后认为,我国与中等发达国家相比尚存较大差距。
按照课题组设立的现代化进程标准,世界各国被划分为发达组、较发达组和不发达组三大类,每类又细分不同等级。在发达组中,瑞士、日本、挪威、美国和丹麦为最先进发达国家,紧随其后的是瑞典等12个先进发达国家和爱尔兰等4个发达国家。较发达组包括10个中等发达国家和21个初等发达国家。不发达组分为较不发达国家和不发达国家两个等级,我国在25个较不发达国家中排名最后,这意味着我国与中等发达国家至少相差45个位次。报告显示,到2000年,我国的现代化综合指数仅为29.07,基本实现现代化程度为48.45%,比上一年度提高了近8个百分点,这说明我国的现代化进程速度很快。值得一提的是,我国的研发经费占GDP比重、平均预期寿命两项指标的基本现代化程度已达到100%。
资料:中等发达国家以何为标准
对于中等发达国家的理解,学术界的观点并不完全一致。北京现代化进程研究课题组在反复论证的基础上确立了中等发达国家标准:人均GNP达到世界银行划分的中上等收入国家平均线以上,高收入国家的初始值以下,同时其他方面的综合发展水平也大体与收入水平同步,或者人均GNP达到了高收入国家的水平,但其他方面的综合发展水平与收入水平不同步,只达到中上等收入国家的平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