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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北科原董事长受审
*ST北科(600878)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一案昨日在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开庭审理,洪友声(公司原董事长)、潘梅财(公司原财务部经理)到庭,卢蔚松(公司原总经理)因在逃没有到庭。
庭审中,公诉人大连市人民检察院列举了大量事实证明,在1999年6月至10月间,由公司原总经理卢蔚松提议,经洪友声同意,董事会决定,由卢蔚松和潘梅财等人具体实施,从广东省潮阳市兴群贸易有限公司等数家公司为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95组;在上述期间公司同时又向大连新虹贸易发展有限公司等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19组。以上价税合计达441480270.71元,税额达64277475.27元,已抵扣税款达44832330.19元。
被告对检察院所指控的事实供认不讳,称目的是为了制造虚假利润,把业绩做大,以取得配股资格。被告方的律师团在庭审中为被告做了辩护。
整个庭审从上午9时开始,11时30分结束,法庭没有当庭作出判决。
□ST东方再次延期庭审
备受关注的ST东方(000682)民事诉讼案又一次延期庭审。
昨日,原被告代理人进行了一天的庭前证据交换,今天仍将继续进行证据交换,开庭日期将另行通知。期间,原告律师提交了追加ST东方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烟台东方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为被告的文书。
据悉,证据交换的是今年2月8日立案受理的曹小妹等七人起诉ST东方的案件,曹小妹等七人起诉时采用的单独诉讼方式,青岛中院予以合并审理。由于原被告双方向法院提供了上百份证据,在法院主持下展开证据交换,由于双方律师对对方提供的证据的真实性存疑,因此证据交换时间大大延长,导致昨日不能正式开庭。另外,原告代理人在证据交换期间,提交了追加被告的文件,按照相关规定,正式开庭时间有可能延后。预计在今后的庭审中,原被告双方将就被告责任主体及被告的责任范围、虚假陈述揭露日或更正日的确定、系统风险是否应当计算、损失计算的具体方法等问题展开辩论。而原本将于随后几天开庭的其他有关ST东方的案件也有可能延期。
本次庭审吸引了众多的人的关注,尤其是全国各地的ST东方案的其他代理律师。诸多律师纷纷表示,作为受损投资者的代理人,前来旁听可以为今后的代理案件提供借鉴,他们普遍关心的主要是揭露日等焦点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