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日前共同签署了新的《药品进口管理办法》。新办法将从明年元月一日起正式实施,同时旧的《进口药品管理办法》废止。
央视国际的消息称,新的办法明确规定:药品进口须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审查,经审查确认符合质量标准、安全有效的,才能批准进口并发给《进口药品注册证》,没有该证在中国销售的国外药品将被作为假药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