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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五下午,深圳市检察院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劳德容,涉嫌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等四项罪名。这位叱咤深圳商界10年的知名女企业家是在去年9月被罢免“双规”的。
年近60岁的劳德容,曾经担任深圳市能源集团的董事长兼总经理,同时也是深能源(000027)和深南电(000037)两家上市公司的法人代表。据起诉书指控,劳德容于1994年至2002年间,非法收受他人的巨额贿赂,合计人民币778万元、港币50万元、美元13.9万元,经检察机关查证,劳德容的个人全部财产共计人民币3754万元、港币545万元、美元9万元。但劳德容不能说明其巨额收入的合法来源。
1991年1月,劳德容从中国社科院管理局局长的位置上“下海”,只身南下到深圳创业。10年间,她把深圳能源集团建设成了“深圳最好的企业之一”和电力行业名列前茅的企业。所以,当这个头顶“知名企业家”等无数光环的传奇人物突然落马,令同行唏嘘不已。
其实这种悲剧屡次出现在国企上市公司老总的身上,像江西纸业的姜和平、郑百文的李福乾、国电电力的高严等等。和一些白手起家的民营企业家的犯罪经历截然不同,他们是从具有一定职位的国家干部转到当一家上市公司的掌门人,对他们来说,“一股独大”的特殊背景和大权在握的特殊地位,就等于送到手边的财富,另外,“59岁现象”也令一些国有企业老总“晚节不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