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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消息:为满足广大市民对集中按热计量收费的需求,尽快落实国家建设部等八部委关于分户供热、计量供热的通知精神,天津市供热办公室重申,各房地产开发单位在为新建住宅安装室内采暖设施时,必须统一安装热计量装置,否则供热单位不予验收、供热。
市建委要求凡新建住宅的室内暖气设施必须安装计量装置,必须具备温度调节、分户计量、按户收费的功能。其热计量系统的设计安装必须符合《天津市集中供热住宅热计量供热设计规程》的要求。起关键作用的热计量表、热分配计等必须经市供热办公室批准,和技术监督部门检测合格后才能使用。
除此之外,因为热计量与水、电、煤气的计量不同,水、电、煤气的消耗完全是居民独家享用,而热可以通过墙体向邻屋传热,所以要达到节约热能、减少支出的目的,其房屋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小区居民入住率要达到70%以上,否则先入住的居民会因住户很少,其按户分摊的热费要高于按面积收费的额度。2、国家建设部规定,新居民楼建成后,建设单位对室内供热系统保修两个采暖季节,特别是第一年供热为管网冲洗、调试阶段,其间煤、水、电的消耗大、成本高,按计量收费也会高于按面积收费,所以原则上新楼房在供热的头一两年不实行按计量供热。3、根据市建委要求,开发建设单位在房屋竣工后,凭竣工验收证明,到房屋所在区或专业局的供热办公室申请验收,经验收合格并列入供热计量收费试行小区后,方可实行按热计量收费。
天津市河西区纯雅公寓,为地板采暖式供暖,小区自行电加温地下水供暖。2007年(今年)供暖期,每天分时段供暖,早11:00至下午4:00和凌晨1:00至凌晨4:00两个时段停止供热。致使部分居民家中室温低于16度,请问供热班,这种供暖方式是否违反供热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