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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消息:日前,记者从市工商局获悉,天津市2002至2003年度“守合同、重信用”单位认定工作已经结束,961个单位通过审核,被市政府命名为“守合同、重信用”单位。
据悉,今年的认定工作从3月份开始,经区县工商分局资格审查,按照《天津市守合同、重信用单位六条标准》和《天津市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百分考核办法》,共有961家企业被认定为“守重”单位。此次命名的“守合同、重信用”单位呈现四个特点:一是私营企业多,共304户,占总数的31.6%;二是行业范围广,工程监理、拍卖、典当、超市、宾馆、客货出租等行业都有企业入选;三是各种经济成分所占比例变化大,同去年相比,国有企业减少28%,集体企业减少16.5%,私营企业则增加42%;四是参加招投标企业的参评积极性高,如建筑企业比去年增加10%,承揽工程等类企业也有所增加。
据市工商局合同处负责人介绍,此次被认定的“守重”企业,合同履约率平均达99.7%。“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的认定,是对企业诚信经营的一种认可,在市场竞争激烈的情况下,企业只有不断加强内部管理,练好企业内功,诚信守法经营,才能在市场中立于不败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