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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消息:今天上午,家乐福超市白堤路店5名保安“殴打顾客案”在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涉案的5名保安被公诉机关指控犯有故意伤害罪。据检察机关起诉书称,被告人张某、郑某、孙某某、张某某和胡某某都是南开区家乐福超市白堤路店的保安。2002年6月13日晚上8时许,保安张某某、胡某某在超市卖场内发现一顾客有将一价值79元的游泳镜倒放在价值29元的游泳镜包装袋中的嫌疑,于是在顾客结账后将顾客叫到超市保安部解决。在这期间,保安胡某某与顾客发生争执,并打碎玻璃。于是胡某某和张某某又打电话将在外喝酒的另外三名保安张某、郑某、孙某某叫回超市。在双方争执扭打过程中,被告人胡某某、张某某各拽着顾客的胳膊将其压倒在地上不能起身,被告人张某抬起顾客头部往地上磕并用一只鞋抽打顾客头部,被告人郑某在顾客倒地前挥拳打其左肋部两拳,被告人孙某某则踹顾客背部及腰部数下。5名保安殴打顾客导致顾客肋骨、腰椎多处骨折,经公安局法医损伤鉴定肋骨损伤为轻伤、腰椎损伤为轻伤(偏重)。今年3月,5名被告人相继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被告人张某曾在2001年3月因打人被劳教二年,被告人郑某曾在1987年3月因抢书包被劳教一年。
今日开庭,法庭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5被告人首先均对检察院所指控的事实表示认可。随后,法庭开始宣读证据材料,其中包括受害顾客自己的证言、几名家乐福员工的证言以及伤情鉴定书等。对于证据,5被告人及2名被告人的辩护人均发表了意见,主要就发生争执的过程以及打人细节有不同意见。但在刑事部分事实调查的最后阶段,5被告人均表示认罪。
今日法庭上,受害顾客同时提出了附带民事诉讼,要求5被告人赔偿医药费、精神损失费、律师费等共计4.3万元;要求家乐福白堤路店赔礼道歉,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就民事赔偿部分法庭表示将在庭下组织调解。
截至发稿,法庭进入辩论阶段,被告人张某及其辩护人认为受害顾客先有更换价签的过错行为,后才被请进保安部及发生争执,所以请求法庭在量刑时做出予以从轻处罚的考虑。随后,其他几名被告人顺序发表辩护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