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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于2003年8月2日召开了2003年第二次会议。8名董事出席了会议,3名董事因事请假,其中1名董事出具了委托书,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和公司律师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规定,会议由唐建宇董事长主持,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杨钟环同志辞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杨钟环同志因达到退休年龄,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巫钢同志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巫钢同志为公司副总经理(兼,巫钢同志简历附后)。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滨海金融街(一期)工程追加投资的议案》。董事会原则同意追加投资1.19亿元用于滨海金融街(一期)工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金融街(一期)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是经津滨公司2001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和200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并经开发区管委会立项,批准的投资估算为2.97亿元(有关金融街(一期)项目的详细情况请见公司2001年11月2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公告);目前工程进展顺利,但从实际发生情况看,总投资预算增加为4.16亿元。新的投资预算比原可研报告中的投资估算增加了约1.19亿元。经分析,引起该项目资金额度发生变化的原因主要有:
1、写字楼的建筑面积增加,且建设档次提高。
原项目计划建筑面积为7万平方米(其中:高档写字楼为3万平方米,普通写字楼为4万平方米),而实际建筑面积为8.34万平方米,均为高档写字楼,致使预算中的建安工程费比估算增加金额达9890万元;
2、前期费、财务费用、维修基金均比原估算增加。
前期费比原投资估算增加约1400万元,增加的项目主要是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总分包管理费增加约300万元和法国设计方的方案设计费增加约766万元;财务费用增加956.5万元;维修基金增加330万元。
3、新核定的投资预算中包含管理费1030万元,而原投资估算不含该内容。
4、室外工程费用、不可预见费用等比原投资估算分别降低920万元和780万元,合计降低金额1700万元。
以上总计差额约1.19亿元。
滨海金融街项目作为津滨公司挺进民用房地产业操作的首个大型项目,是适应开发区金融产业发展方向、为开发区金融发展乃至区域环境全面发展做出的积极贡献,在取得社会效益的同时也将获取满意的经济回报。因此,为保证该项目的顺利实施和竣工,在严格控制成本和确保盈利水平的前提下,申请追加投资1.19亿元,资金来源为津滨杰诺康项目的配股资金变更和银行贷款。
四、审议了《关于以投资建设滨海金融街(一期)项目替代投资津滨杰诺康铜精炼项目的议案》。董事会决议终止与美国杰诺康集团的合作,注销天津津滨铜业公司。责成经营班子收回我公司投入的资本金,将该资金作为变更募集资金投向投入滨海金融街(一期)项目,责成经营班子做好天津津滨铜业公司的清算和注销工作。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有关情况请见公司附后的《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公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津滨高科技园(三期)项目调整投资方案的议案》,同意调整项目投资方案,缩小投资规模至1.76亿元人民币。
津滨高科技园(三期)原名天大科技园(二期),该项目的详细情况请见公司2001年11月2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公告。原拟规划方案中工业园用地面积为111778.18平方米、生物园用地面积为4654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13万平方米,其中公用主楼1.73万平方米、通用工业厂房8万平方米、泰达生物园3万平方米。项目投资总额为2.5亿元人民币,项目建设期为2001年12月~2003年5月。项目建成后,通用厂房由开发区管委会包租三年,生物园由开发区管委会持续性包租。
目前,由于市场、政策情况发生了较大变化,使该项目推至今年7月份开工,经调整,该项目降低了容积率,建筑面积由13万平方米变为约9万平方米,包括综合楼1栋、单层厂房14栋、多层厂房1栋及动力中心等辅助建筑,取消了生物园。项目总投资额由2.5亿元人民币缩减为1.76亿元人民币,即减少投资7400万元。减少的7400万元投资为减少银行贷款。项目建设周期预计为2年,分两期开发建设,建成后由津滨公司根据市场情况自主经营。
经初步测算,项目投资方案调整后的所得税前指标为:内部收益率7.64%,财务净现值为2476.33万元,投资回收期为12.54年,收益情况良好。该议案将提交下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了《关于转让津滨公司持有的国华能源发展(天津)有限公司75%股权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我公司持有的国华能源发展(天津)有限公司75%的股权全部转让给天津灯塔涂料股份有限公司,转让价格按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公司经评估并确认的国华能源公司净资产值对应我公司持有国华能源股份对应的净资产值为依据,参考天津五洲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确定的国华能源净资产值,经双方协商确定为73,715,800.99元人民币。该股权转让收入拟投资建设津滨高科技园(三期)项目,预计该项目收入将给公司带来较大收益。本次交易要待“灯塔油漆”公司资产重组方案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后并经双方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生效。本次交易为关联交易,有关交易的详细情况请见公司附后的《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公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修改内容请见附后。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特此公告。
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