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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下私营公司首期最低缴付20%
-高科技企业母公司注册资本可放宽至4000万元
-高科技成果入股出资比例可占公司注册资本的35%
北方网消息:继天津市企业名称登记条件放宽措施出台后,日前,天津市工商局再次出台了三项优惠政策,降低个体私企的市场准入门槛,以助推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
据了解,按照新规定,市工商局又进一步放宽了个体私企在注册资本、注册地和经营领域方面的政策规定,并简化了个体私企的注册登记手续。其中,按照新规定,放宽私营企业注册资本缴付限制。注册资本在50万元以下的私营有限公司,首期缴付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的20%即可注册,其余部分分两年三期缴。高科技私营企业集团注册资本也放宽了限制,凡个人投资控股、以高科技开发为主的企业申请组建企业集团,其母公司的注册资本可放宽至4000万元,母子公司注册资本的总额可放宽至7000万元。在科技型私营企业方面,凡以高科技成果投资入股、并经有关部门认定属于高科技成果的,其出资比例可占公司注册资本的35%。
新规定还明确放宽了私营企业经营范围,以鼓励私营企业拓宽经营领域。其中,对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的私营公司,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的大类核定。对不需要前置审批的经营项目,尊重企业申请,根据企业章程予以规范核定。对传统产业、老字号、规模大、实力强、知名度高的私营企业,根据其申请,可以打破行业界限,对其字号在全市范围内实行名称专用权的特殊保护。
此外,天津工商部门还进一步简化了注册登记手续,逐步扩大审批试点范围,对注册资本2000万元(不含)以下自然人投资设立的有限公司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