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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1日,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2003年第34号公告,征求对《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的修改意见。
公告称,根据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承诺,2002年1月30日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发布了《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根据新一届政府机构改革后职能调整和一年多来《办法》的执行情况,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初步修改,现将修改稿予以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征求意见的截止时间为2003年8月8日。修改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反馈给商务部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