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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央行《外汇法》实施条例7月23日生效。条例规定克居民出境可随身携带现金3000欧元,自然人出入克罗地亚可携带库纳现金1.5万,超过上述金额需事先获得央行批准。因承包工程、在国外从事勘探业务、存入保险金、国外贷款的使用、货币保值(规避汇率、货币及其它市场风险)、在国外买卖有价证券等业务需要在国外开设外汇帐户须征得克罗地亚央行的批准。克居民不能向国外帐户进行资金转帐的禁令继续有效,在国外开设了外汇帐户的克公民必须定期向克央行报告帐户情况及所有的帐户往来情况。在未获央行批准的情况下在国外开设外汇帐户将被处以1.5-20万库纳的罚款。
克目前对资本帐户的管制仍然很严,在克加入欧盟后资本帐户将放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