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温州打火机协会会长周大虎近日向媒体通报,中国打火机企业在欧盟规定的10天陈述期内,没有对欧洲打火机制造商联合会撤回反倾销诉讼表示异议,表明这起“洋官司”已自动终结,中国打火机企业应诉欧盟反倾销已取得实质性胜诉。
2002年6月28日欧盟决定对产自中国的打火机(包括一次性打火机,金属外壳打火机和汽油打火机)进行反倾销立案。温州是中国打火机的主要生产基地,年产向欧盟出口的金属外壳打火机5亿只。
温州打火机协会在中国五金协会的协助下,邀请涉外法律专家举行了多次专题分析会。协会作出共同聘请律师、联合应诉的决策,抓住关键性材料,据理力争:温州金属外壳打火机的设计、材料、结构、功能、工艺、销价、消费对象等与欧洲打火机企业生产的一次性打火机有着很大区别;温州的打火机企业均属民营企业,不存在政府补贴问题,其产品不属于“低于成本销售”的倾销范畴。去年9月至11月,欧盟反倾销委员会的官员多次来温州进行实地抽查。他们对东方打火机厂、温州市尼博公司等企业的产品、销售、财务等进行了严格核查。最终对应诉企业提出的意见和事实予以理解和认可,表示将如实向欧盟报告。
今年7月17日,温州市打火机企业协会和东方打火机厂同时接到欧盟委员会贸易总司的决定书,决定书明确指出,欧洲打火机制造商联合会已于2003年7月14日撤回上述反倾销诉讼的申诉,并告知温州打火机协会及东方打火机厂等,可在10天内对申诉方的撤诉递交意见。周大虎说,根据欧盟的有关条例,申诉方撤诉及应诉方无异议,表明此案已无诉讼主体,视同撤案。我们希望欧盟按照有关规则,尽早向中国打火机协会发出正式撤案公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