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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日前发布按新标准划分的全国大型工业企业名单,1588家企业榜上有名。
据悉,新的划型标准是根据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统计局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于今年2月19日联合下发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确定。该规定明确指出,《规定》中的中小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企业标准的下限,原国家经委等五部委1988年公布的《大中小型工业企业划分标准》及有关的补充标准同时废止。
新的划型标准参照国际通行惯例,确定了以从业人员数、销售额和资产总额三项指标共同作为划分工业企业规模的依据。大型工业企业的具体标准是:从业人员2000人及以上;销售额3亿元及以上;资产总额4亿元及以上。按此新标准,国家统计局工交司根据2002年全国工业企业的年度数据,划分出全国新的大型工业企业1588家。由于新、旧标准变化较大,经认定全国大型工业企业比原来的7558家减少5970家。
由7500多家到1588家“大型企业”门槛多高?
新的企业划型标准与老标准相比,不同在哪里?国家统计局工业交通统计司副司长许剑毅对此的回答是:与此前的老标准相比,新标准在划分企业类型所选用的考量指标上实现了与国际惯例接轨和各行业指标统一;按照新标准,我国大型企业的进入门槛大大提高。
从单一指标到三个参数
老标准主要依企业生产规模划分企业类型。这样以生产为中心的划分标准执行起来实在麻烦。例如轻工业,产品种类繁多,以致老标准不得不附上长长的注释进行详细说明。仅对洗衣机这一种产品就有如此繁琐的说明:双桶2公斤洗衣机为标准台,双桶洗衣机与单桶洗衣机的折算比为1:0.59;套桶全自动洗衣机与双桶洗衣机的折算比为1.3:1;滚桶式洗衣机与双桶洗衣机的折算比为1.5:1。到了市场需求日益多样化的今天,这样的标准已经不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现实需要。
而且国际上衡量企业规模通常使用的企业职工人数、企业销售收入等参数在老标准中都没有一席之地。这和我国已经加入世贸组织的现实也是不相符的。
新的企业划型标准不再考量企业生产能力因素,改为与国际惯例接轨,统一考量三个参数,即企业销售额、固定资产和职工人数。
从行业划分到统一标准
老标准的另一个特点就是复杂。
按照老标准,工业企业要按不同行业分别遵循不同的划分指标。这样一来,仅从大的行业类别来讲,就有钢铁工业、有色金属工业、煤炭工业、石油工业、石化工业、化学工业、电力工业、军工工业和机械、电子、森工、轻工、纺织、医药、市政公用企业九大类别各不相同的指标,这还不包括各大行业类别中不同子类之间指标的区别。
此外,这种复杂的指标体系面临的另一个现实问题是,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越来越多的大型企业正走上联合、兼并、重组之路,不少企业正向跨行业的多元化经营发展,一个企业往往无法被限定为就是某一行业的企业,统计部门也就很难确定到底该用何种指标来为这一企业归类。
新的标准摒弃了这套操作起来日益困难的复杂指标体系。不论哪一门类或行业的工业企业,凡同时符合职工人数2000人及以上、年销售额3亿元及以上、资产总额4亿元及以上的,即为大型企业;凡同时满足职工人数300人及以上,销售额3000万元及以上,资产总额4000万元及以上但有一项或几项不满足大型工业企业标准要求的,即为中型企业;其余为小型企业。如此标准,看起来一目了然,操作起来简单易行。
从终身制到能上能下
新的企业划型标准比老标准简单易操作,并不意味着使用新的标准以后,步入大型工业企业行列会变得容易起来。恰恰相反,新标准实际上对企业是越发地高标准严要求,进入大型企业的“门槛”其实是大大提高了。
要想成为大型企业,必须同时满足职工人数、销售额和资产总额三项要求,三者缺一不可。不少按老标准属于大型的企业在这次按新标准进行的统计中,尽管在其中一项或两项已经远远超过指标,但就是因为三者缺一,最终被排除在大型企业之外。
过去,一个企业一旦生产能力达到一定指标,就可以申请成为大型企业,申请获批后,“大型企业”称号就会固定下来,因此按照老标准确定的大型企业是“终身制”的。现在则不同,按照新标准,国家统计部门每一年都会根据上一年末企业的各项数据进行统计,大型企业从此变成“能上也能下”。
也正因为如此,新公布的大型工业企业名单变化巨大。按照新标准统计,大型企业数由过去的7500多家减少到现在的1588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