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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7月1日“歌华有线”向北京市民公示电视收视费由原来的12元涨到18元以后,本报接到很多读者打来的电话,对“歌华有线”没有经过价格听证就涨价表示强烈不满。本报7月4日的《“歌华有线”收视费该不该暴涨?》一文刊出后,社会反响很大,读者对“歌华有线”又提出诸多质疑,希望本报继续给予关注。近几天,很多媒体也在关注此事,但都没得到有关部门的满意答复,采访过程艰难。
“歌华有线”称只对部分媒体过几天统一做出回答,物价局称“不接受记者采访,只对消费者解答。”面对提价,难道消费者只能被动接受吗?
质疑一:为什么收视费暴涨50%?
北京有“歌华有线”用户220万户,每户每月多收6元,一年多收1.58亿元。这笔钱该不该放到“歌华有线”的腰包里?我们算一笔账就明白了。每一个用户在装“歌华有线”时都不会忘记,住楼房的用户交300元初装费;住平房的用户交320元的初装费,初装费如果按最少300元计算,“歌华有线”已经从220万用户的口袋中最少收走6.6亿元人民币。每月再交12元的收视费已经不算少了,为什么还要一下涨50%?“歌华有线”涨价一个所谓充分的理由是设备改造。据物价局说,是固定资产折旧费。明白人都知道,固定资产的投入怎么能让消费者来承担呢?记者了解到,提价后的北京有线电视的收费在全国处于较高的水平,目前湖南省的每户收视费为16.5元,上海13元,杭州14元,南京13元。四川省今年也将有线电视最高收视费提高到14元,广东省有线电视收视费最高为17元。上周,河北省物价局发布公告,城区有线电视于7月1日起执行新收费标准,居民用户由每户每月9元调整为13元。北京为什么涨到18元?北京的用户多,基数大,有规模效益,应该更便宜才对,为什么反倒更贵?难道北京百姓看电视就得多花钱吗?
质疑二:怎么就不能价格听证?
物价局说:根据1998年出台的《北京市实施价格听证会制度的规定》,《北京市价格听证目录》共有七项:一、义务教育学杂费;二、基本医疗诊疗费、挂号费、床位费和手术费;三、居民生活用水、用气价格和供暖价格;四、城市主要交通的轨道客运、公共汽车客运(小公共除外)和出租小汽车票价;五、公有住房租金;六、主要园林景点故宫、十三陵、八达岭、颐和园、天坛门票价格;七、国家计委委托和市政府安排听证的其它调价项目。而有线电视价格则不在听证目录之列。
为什么其它城市可以进行价格听证而北京不可以?物价局的行政职能是什么?北京市制定和调整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等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市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举行听证会,为市政府进行价格决策提供参考。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市物价局负责解释。市物价局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连公园门票涨价都要举行价格听证,何况是关系到220万户北京人的电视收看呢?物价局说,在北京部分城区进行过征求意见。但这是随意性的,是不符合价格听证要求的。物价部门应该站在消费者的立场上,而不应该忽视消费者的正当权利。
质疑三:怎么不见服务改善?
“歌华有线”方面的答复:提价是由于运营成本增大,服务水平提高。然而“歌华有线”钱涨,怎么不见服务有长进?
据“歌华有线”说,北京的用户能收到54个频道的电视节目。到底有哪54个频道?通过什么方式收54个频道的节目?使用说明没有,也没有通过一定渠道通知用户。据记者了解,大部分用户只能收到30几套节目。原因是什么?“歌华有线”称:是用户电视机的问题。用户应该买全频道的电视机。凡是1997年以前购买的电视机都无法收到54个频道的电视节目。日本进口电视机也无法收到54个频道的电视节目。这样看来,又有多少人家的电视机能符合“歌华有线”的要求呢?其实“歌华有线”的光缆改造也没有全部完成。朝阳区的部分网络仍在使用550兆赫兹的旧系统,很多客户的收视情况仍很不理想。“歌华有线”把钱收到手了,客户的收视情况就不管了,有几家客户能每天守着电视机在那儿数电视频道呀?没有享受到的服务也只好大拨儿跟着按月交收视费。消费者的权利体现在哪里?
北京朝阳区歌华有线维修站只有20几个人负责日常维护,他们也只是哪里有报修才去哪里维修,根本没有上门服务进行使用指导。就连7月1日的涨价也没有把告示送到每个用户的手中。这难道不是垄断行业的垄断行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