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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消息:昨天下午,天津市交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对依法暂扣的超标“燃油助力车”,车主如超过6个月不到交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和领取被暂扣的车辆,交管部门将按相关规定把暂扣车辆上缴天津市财政部门。同时,交管部门还重申:不符合《汽油机助力自行车》国家标准,且不在国家规定的“机动车目录”的超标“燃油助力车”均不能在天津市道路上行驶。
-超标“燃油助力车”就是摩托车
按照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的“汽油机助力自行车标准”,燃油助力车必须实现脚踏和机动两种功能,属于汽油机助动的非机动车,车内的气缸容积不应大于30ml,整车净重要在40公斤以下,机动离合器脱开状态下能由人力脚踏驱动,30分钟脚踏行驶距离应不小于7公里,最高车速不大于每小时20公里。而且在标准中还对其排放标准有特殊的规定。
如今,在天津市道路上行驶的各种品牌的“燃油助力车”气缸往往都超过了50ml,车速高达每小时60公里以上,整车的净重也超过了50公斤,一些所谓的“燃油助力车”甚至没有脚蹬,怠速污染更是超出了国家的排放标准。按照公安部《摩托车安全基准》的规定,这些超标的“燃油助力车”已经不是非机动车,实质上就是摩托车。
-“燃油助力车”肇事多
根据国家公安部的统计,全国每年因超标“燃油助力车”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约在22万起,比摩托车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高出26.2%。主要原因是:这些超标的“燃油助力车”无证无牌,造成个别驾驶员没有经过系统的培训并存在侥幸心理,继而出现违章多、肇事多、肇事逃逸多的“三多”特点,再加上套用“助力车”名称的超标“燃油助力车”在刹车、转向等技术性能上没有有关部门的检测,普遍存在性能差、不稳定的特点,因此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多于摩托车。
公安交管部门有关人士说,由于对燃油助力车是失控管理,这给肇事逃逸后的侦破造成困难;同时因“燃油助力车”没有“户口”,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驾驶员自身权益也很难得到保障。
截至5月31日,天津市拥有注册摩托车355201辆,由于去年12月1日出台了天津市不再发展摩托车的规定,因此这些摩托车将在未来的13年间在天津市道路上消失。因此,消费者听信商家的鼓动,买了超标的“燃油助力车”,最后只能自己吃亏。
-按无证驾驶无牌车辆处罚
在对超标“燃油助力车”上路的专项治理中,交管部门将对不符合《汽油机助力自行车》国家标准的“燃油助力车”依法暂扣车辆;对驾驶员将按驾驶无号牌、无行驶证的机动车,或无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辆处理,处200元罚款。违章人超过六个月不到交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及领取被暂扣车辆的,交管部门按规定将暂扣车辆上缴财政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