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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9日,记者从某信托公司获悉,该公司正在联络其他一些信托公司的负责人联合“上书”银监会,希望能够取消发行一个资金信托计划不能超过200份合同的限制。目前已经有多个信托公司有类似表示,信托公司盼望政策“松绑”的急迫心情由此可见一斑。但记者同一天从有关方面获悉,虽然银监会正在研究新的监管政策,但至少在目前,监管部门还不会取消这一规定。
信托业整顿未结束
据一位知情人士透露,目前银监会负责监管信托公司的还是非银司。从央行分离出来之后,非银司原班人马基本上没有变动。但目前,非银司正在按照“三定”方案进行调整,而在内部调整没有完全到位的情况下,不会在监管政策上进行太大的调整。
此外,由于信托业的第五次治理整顿还没有完全结束,要取消这一政策限制的外部条件还不完备。去年随着中经开的轰然倒下,信托业的第五次治理整顿基本结束,但信托公司的重新登记工作还没有完成,只有这一工作结束,才能考虑政策上大的调整。目前,全国重新登记的信托公司一共有52家,而最终能够获得登记的信托公司可能达到60家。银监会要花相当大的精力来考察验收这些待登记的信托公司,在改变原来政策上不会进展太快。
而且要改变相关政策还要征求各方意见,这些都不是短时间能够完成的。
由“暗斗”到“明争”
但信托公司一直在努力促使监管部门放弃这一政策限制,已经从以前的“暗斗”转变为“明争”。2002年10月8日之前,信托公司在发行信托产品时将信托计划分为数期,每发满200份就是发完了一期,一个信托计划可以发数期,这样200份的上限已经名存实亡。最早发行信托计划的几个信托公司都使用过这种办法,上海爱建、上海国投以及北京国投当时发行的信托产品实际上都远远超过了200份的上限。这引起了当时信托业的监管单位———中国人民银行的关注。
2002年10月8日,央行出台了《关于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信托界称之为314号文件,特别强调信托公司要严格遵守200份规定。之后,信托公司就一直向监管部门建议放弃这一限制,促进信托业的发展。
信托公司这一举措在银监会成立之后更加频繁,简直一浪高过一浪。一位信托界人士认为,以前央行对信托业的监管是“在监管中求发展”,实际上限制了信托业的发展,而目前银监会的监管是“在发展中监管”,是一种积极的监管,因此,相关部门肯定更能听取业界意见和建议。
对于银监会暂时可能不会取消这一规定的说法,信托公司人士认为,无论如何一定要反映自己的意见,这样监管部门才会在制订新政策时充分考虑到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