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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随著三笔5万美元期权面值的签字认定,中行北京市分行理财中心成功做成首批个人外汇期权(“期权宝”和“两得宝”)交易,填补了北京市个人零售外汇资金期权投资领域的空白,同时巩固了中行在北京个人外汇投资业务上的领跑优势。
中行个人外汇期权业务可以说是一项全新的外汇业务品种,它分为“期权宝”和“两得宝”两个具体产品。此次北京市分行中行理财中心做成的“两得宝”产品是指:“客户依据自己的判断向银行卖出一个外汇期权,承诺未来在一定条件下,银行有权以事先商定的价格用另外一种货币来购买客户存入的货币。”届时,如果到期汇率小于协定汇率,中行将不执行期权。也就意味著在中行第一个“吃螃蟹”的客户既会获得一笔可观的期权费收入,又可获得外汇定期存款利息收入。而中行“期权宝”恰与“两得宝”相反,它是指:“客户根据自身对外汇汇率未来变动方向的判断,向银行支付相应的期权费后,买入相应面值、相应期限和规定执行价格的外汇期权,期权到期如汇率变动对客户有利,则通过执行期权获得较高投资收益;如汇率变动对客户不利,则客户可选择不执行期权。”
要想弄清楚此业务,不妨看看下面的具体操作,外汇期权“两得宝”:假设2002年3月25日美元兑日元的汇率在1:120,客户向银行卖出挂钩货币为日元、期限1个月的5万美元外汇期权。按期权费率0.8%计算,银行于3月27日向客户支付400美元的期权费。一个月后“两得宝”到期,如美元兑日元上涨到1:130,银行会执行期权,将50000×120=6000000日元支付给客户;如到期时美元兑日元下跌到1:110,银行将放弃执行期权,仍把5万美元支付给客户。此外,无论美元兑日元如何波动,客户总能拿到一个月的美元定期存款利息16.67美元。
如果做外汇“期权宝”业务,客户买入一个看涨美元、看跌日元的期权,按期权费率1%计算,应向银行支付500美元期权费。两周后,如美元兑日元汇率上涨到1:130,客户行使期权,获50000×( 130-120) /130=3846.16美元收益,除去支付500美元期权费,客户实际赚得3346.16美元。如果两周后美元下跌,客户将放弃行使期权,损失为500美元期权费。与实盘外汇买卖不同的是,客户的损失是固定的,而收益在理论上将无限扩大。
以上的实例并不难理解,但对外汇市场的汇率波动走势分析却要有一定的判断水平。值得注意的是:“两得宝”个人外汇期权交易更适合在外汇市场波动不大时投资,当外汇市场波动较大时,投资“期权宝”获得的收益会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