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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上海富豪周正毅涉嫌问题贷款被扣查,对富人群体沸沸扬扬的议论再掀波澜。部分网络媒体顺应大众热点做成一个专题,在那里还看到一些已经犯事出局富豪们的名单:仰融、刘晓庆、牟其中等等。但对富人群体激愤的责难、全盘否定却又是一种极端的做法。我以为在满足于口舌之快时,各方不妨冷静地思考一些问题。
其一,政府和社会应该深刻反思、加速健全和完善市场规则与制约监督制度。从许多个案分析,八十年代兴起的富豪似乎有一个共同特点,平均受教育程度不高,比如周正毅只有小学文化程度。按照经济学一般理论,受教育程度与收入程度应该是正比关系,缘何到了我们这里就变样了呢?看来只能从规则和制度那里找原因。
中国富豪们的起家创业历程,往往不为人知,能公开的,又常让人惊叹于他们运作资本之雄厚、手法之大胆。但我们不能忽视其中一些人的才能更多的是发现和寻找规则的漏洞、并运用这些漏洞积累自己的“第一桶金”。在这一过程中知识水平的浅薄反而成了一个特殊的优势,知识人群往往有潜在的规则或法制意识,有些知识层次较低的富豪们脑子里却没有这些束缚自己的东西,有时甚至可以胆大到敢于对法律明文规定的东西铤而走险(其实也就是无知者无畏),而这个阶段又是我们国家法律和规则正在建立和完善的时段,一些漏洞使得“问题富豪”们有机可乘。
富豪们在原始积累的过程中,有些与权力部门的腐败分子结成千丝万缕的互相依存关系。由于规则的不健全,给权力寻租腐败留下巨大的空间,一些腐败官员为富人违规犯法“保驾护航”,以权钱交易走向同流合污。于是,一方面是市场规则本身的不健全、一方面是个别规则执行者还在践踏规则,使得不少资本的积累打上了“原罪”的烙印。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这是众人皆知的道理。若干年来我们的社会和民众因为规则的不合理、法制的不完善、监督制约机制的不健全已经付出了代价。政府应该引导民众积极参与对规则和制度的完善、加强对政府及其官员行为的监督和制约。对于富人群体的“原罪说”也应该有个合理的解决办法,违反法律的必须纠正,而法律本来的漏洞只能历史辩证地对待;至于官员的贪污腐败则应决不姑息,这是从严治政的根本要求。
依法治国,具体应该体现在法律规制的完善健全、有效的监督执行上,加入WTO确实是一个契机。亡羊补牢,未为晚矣,希望我们能加速建立起覆盖宽广、规则严密、监管到位的市场准则,让新一代富人群体能清清白白地积累财富。
其二,社会和公众舆论应该正确评价先富起来的群体,富人也当反思和自律。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十三年来,中国经济取得令世界震惊的飞速发展,在这一过程中,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政策,给一些有能力优势和抓住机遇的群体提供了发展的平台。同时,这个群体也在为社会提供就业机会、通过投资拉动经济增长、促进国民生产总值的提高等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对这样的发展成果社会应该给予全面公正和积极的评价,我们不能因为少数人利用腐败权力、利用偷逃税收、利用走私造假发不义之财而否定极大多数以劳动、智慧、资本等要素先富起来的群体,不应该因此而产生宽泛的“仇富心态”。
不可否认,对富人群体形象的玷污相当程度是来自于个别富人,他们确实为富不仁,包养情妇、涉毒涉黑、飞扬跋扈、贿赂官员,做了许多危害社会和公正的事情。由于“富豪”们的新闻价值强,一有风吹草动便成了聚光灯下的焦点(这些富人在未出事前也常常是媒体的座上客或报道热点)。个别媒体热衷于宣扬富人挥金如土、声色犬马的生活,这确实是一种社会取向和导向的问题。其实,在现实生活中富豪勤奋节俭或向奉献社会的事例并不少见,网络上“富豪节俭”的网页新闻也有数百条之多。
因此,作为大众关注的焦点,一方面富人在言行举止上确有反思和自律的必要,另一个方面社会和公众也应该褒扬勤俭奉献、贬斥为富不仁,形成守法进取、积极向上的舆论氛围。当然,我以为富人在财富的合法追逐和积累上大可不必从此行事低调,要想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活力竞相迸发,没有那种气魄和决心是难成事业的。
说到最后,如何理性看待富豪现象,其实还是一个各方换位思考的问题,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对一个事件的认识和判断,激动之后冷静思考是最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