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深交所综合研究所最近推出一份题为《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监管问题研究》的报告。报告认为虽然关联交易具有降低交易成本的积极作用,但也存在着违背市场公平竞争原则,转移资金和利润、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等诸多负面影响。
研究结果表明,我国境内约70%的上市公司存在关联交易,且其中70%以上的关联交易金额是在上市公司与其控股母公司之间发生的。随着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监管力度不断加大,2002年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出现了一些新的变化,主要表现在:上市公司与其控股母公司之间的购销关联交易总体有所下降;母公司以资产抵偿债务,大股东占用资金现象有所减少;上市公司收购经营性资产的关联交易逐渐增多,上市公司的独立经营能力在逐步增强。
报告建议:从关联方的界定、关联交易重要性的判断标准以及关联交易定价政策的信息披露等三个方面进一步完善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建立有效法律体系,规范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行为;进一步加强对公司上市环节中关联交易的监管,减少在后续经营过程中不公平关联交易的发生;建立和完善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内部约束机制;加强对相关中介机构的执业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