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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消息:昨天天津市召开金融工作座谈会,市长戴相龙出席会议并讲话。他要求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全国银行证券保险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天津实施“三步走”战略,加强工商企业和金融企业的交流与合作,加大金融对经济发展支持力度,提高金融资产质量,促进经济与金融业同时跨越发展。
常务副市长夏宝龙,副市长孙海麟、杨栋梁、陈质枫、只升华、张俊芳,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柏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宝金,市政府秘书长何荣林等出席。副市长崔津渡主持会议,并对贯彻落实会议的部署提出要求。市计委、工商银行天津市分行等8家单位先后在座谈会上发言。
会前,戴相龙等市领导同志,先后到北方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市商业银行、渤海证券公司、工商银行票据营业部天津分部、农信社西青区李七庄信用社、开发银行天津分行、光大永明保险公司和韩国朝兴银行天津分行等机构,看望慰问工作人员,深入了解天津市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业发展情况。随后,听取了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及市内各家银行工作汇报,研究了处置不良贷款和降低不良贷款比例的措施,为开好这次会议做了充分准备。
戴相龙在讲话中强调,温家宝总理今年1月在全国银行证券保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全面分析了我国金融发展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对金融工作做了总体部署,是一次非常重要的讲话,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贯彻。他指出,经济与金融相辅相成、相互作用,经济决定金融,金融促进经济发展。市委八届三次全会确定了天津市新世纪初“三步走”发展战略,为经济和金融发展开辟了更为广阔的市场空间。今后几年,天津面临着极好的发展机遇,将是一个大投资、大发展的时期。2003年天津市固定资产投资将超过千亿元,随着五大战略举措的实施,预计今后每年固定资产投资将增长20%左右,5年总投资将达到7000亿元以上,此外还会有大量的短期流动资金需求。这些资金中,有相当一部分要通过银行贷款和资天津市场筹集解决。我们要认真落实全国银行证券保险工作会议和市委八届三次全会的各项部署,加大工作力度,努力实现经济与金融的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戴相龙指出,近年来各金融机构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的战略部署,努力深化改革,加快业务发展和产品创新,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目前,天津市初步形成了比较健全的金融服务和监管体系;金融业务规模不断扩大,金融市场体系逐步完善;工商企业和金融企业的合作不断加深,金融与经济共同发展的意识不断增强。今年1至4月,全市金融机构各项贷款增加216亿元,比去年同期多增加191亿元,创造了历史同期最好水平。同时,几家银行为天津市工商企业授信总额超过1000亿元,其中,国家开发银行一次就授信500亿元,这充分显示了金融界对天津未来发展的信心。但是,我们也应当清醒地看到,金融业发展还存在一些值得重视的问题,与天津市城市地位和经济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贷款增幅和金融业增加值占全市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过低,银行不良贷款比例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对此,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加快全市金融业发展。
戴相龙强调,促进金融加快改革和发展,充分发挥金融在现代经济中的核心作用,是各级政府和金融经济部门的重要任务。金融机构要不断深化改革,改进服务,增强营销观念,加大金融对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首先,各金融机构要结合自身特点和优势,加紧制订业务发展规划,服务全市经济发展大局。第二,要加快金融机构建设,不断完善金融服务体系。已获批准正在筹建的各金融机构要加紧做好筹建工作,尽早开业。第三,各金融机构要加大对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深入到企业和建设工地主动服务,在市场竞争中各自发挥优势,主动寻找客户,培养客户,支持客户发展。农村信用社要大力发展小额信用贷款;农业银行要在农业产业化、郊区工业化和郊区城市化中发挥重要作用;工商银行要在大力支持工业技术改造企业重组和发展现代加工制造业基地中发挥主力作用;中国银行要发挥海外分支机构的作用,为扩大招商引资服务;国家开发银行和建设银行要大力支持市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各类股份制商业银行要增加对个体私营经济贷款;信托投资公司和证券公司要发挥专家理财作用,发展委托投资,参与中小企业重组,使更多社会资金转化为工商企业的资本。
戴相龙要求,在扩大存贷款规模的同时,各金融机构要加强管理,防范风险,努力降低不良贷款比例,提高金融资产质量,力争两年内使全市银行的不良贷款比例降到10%以下。市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支持金融企业加强管理,帮助银企双方通过市场方式处置和降低不良贷款。
戴相龙要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坚持依法行政,做好服务,为金融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要通过银企洽谈会等方式,增加沟通渠道,促进企业和金融机构密切合作。要尽快建立企业信用体系,个人信用体系、农村信用体系等社会信用体系,制订个体私营企业信用等级评估办法,建立中小企业贷款担保体系。要在各地区、行业内推行建立金融安全区,创建金融安全行业,提高诚信意识,改善社会信用环境。要制订实施经营城市资源的政策制度,通过土地资源经营,广泛筹集资本金,增强工商企业获取贷款和抵御风险能力。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支持金融机构工作,规范程序,简化手续,提高效率。要在市政府设立金融服务办公室,做好对金融业发展的协调和服务工作。
市政府副秘书长,各区县政府、有关委办局、各金融监管机构主要负责人,各银行(外资)、保险公司(中外合资)、市证券机构和部分大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